赴北京拍卖协会考察公共资源拍卖平台 情 况 介 绍 201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若干规定》新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今后的司法委托拍卖必须“在统一的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该司法解释在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此为契机,北京、上海、山东、广西、广东、河南、甘肃、福建等省拍卖行业协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纷纷建立了本地区以网络拍卖为支撑的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平台,为本地区拍卖企业开展公共资源拍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促进这项工作更好地开展,中拍协也给全国各省拍卖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平台建设的决定》,如果不能紧跟形势的发展,就有可能被淘汰。 自治区拍卖行业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集中的网络拍卖平台,这对全区拍卖行业开展司法委托拍卖,拓展拍卖领域范围,改进拍卖方式,实现高科技拍卖手段等都非常不利。今年3月份,为了贯彻落实中拍协的《决定》,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组织了呼市地区18家拍卖企业就推进呼市地区网络拍卖平台建设召开了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与会企业都积极发言,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最后大家一致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建立统一的网络交易平台是大势所趋,同发达省区相比我们已经落后,应该积极开展拍卖行业网络平台的建设。 为了做好自治区拍卖行业网络平台的建设,了解和借鉴其他省区好的经验,以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王文毅、贾世军、王文贤,常务理事郭永华、王彩云,理事赵军,秘书长孟琳一行七人组成的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考察团一行六人於2012年9月14日对北京拍卖行业协会进行了考察。这次考察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北京市公共资源拍卖平台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北京拍卖行业协会会长温桂华、秘书长张瑾以及网络拍卖部的技术人员接待了考察团,并对希望了解的情况给予了详细介绍。 首先温会长介绍了北京公共资源拍卖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北京公共资源拍卖平台是由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牵头,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报市商务委、市社团办备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12月在册入围的35家拍卖企业为基础,共同发起成立的非盈利机构。由北拍协的公共资源拍卖部负责拍卖平台的协调与服务,资金收支单独立账。拍卖平台按照“政府联合监管、企业集中进场、资产公开交易、协会协调服务”的原则进行运作,确保各类公共资源拍卖活动做到统一进场、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接受监管。 拍卖平台由集中拍卖会场、网络竞拍系统、统一媒体公告三部分组成,三者互相支持,协调运作,为拍卖当事人、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提供有效服务,严格按照拍卖规则和服务流程开展拍卖活动。 北京公共资源拍卖平台设在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的培训基地,拍卖平台从2011年10月开始筹备,12月16日正式启动,2012年1月举行了第一次网络拍卖。2012年1-8月份共实现拍卖成交额7.9亿元人民币。拍卖平台有管理人员3名,一天安排5场拍卖会,场地租用费4000元。拍卖平台为每一家企业建立档案,配备拍卖所需的各种物品,企业只要进场就可以进行拍卖活动。 拍卖平台将按照逐步发展的思路,初期面向公物、罚没、司法委托等公共资源开发,进而向承接工商、公安、财政、林业等诸多政府部门委托的拍卖业务过渡,并逐步过渡到民品、艺术品等拍卖领域。经过3-5年时间,将其打造成能够与北京多个政府部门链接、辐射多种行业(领域)、信息化程度高、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公共资源拍卖平台。 温会长还介绍了北京拍卖行业协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一些情况,今年要组织一个论坛,请有名的拍卖行业专家介绍如何做好百年老店;10月份准备在媒体开展拍卖季的宣传工作,希望老百姓广泛了解拍卖。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北京市政府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考察期间,还现场观摩了北京佳庆拍卖公司在北京公共资源拍卖平台举行的司法委托拍卖会,大家认为这样的观摩很好,有很多值得学习与借鉴的地方。 通过这次考察,大家一致认为,做强做大自治区拍卖行业,建立内蒙古拍卖行业公共资源拍卖平台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紧迫的。同时,通过考察交流,也使自治区拍协拓宽了思路,开阔了眼界,看到了不足与差距,对于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对于在考察中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给予的热情接待和详细介绍,考察团全体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201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