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拍卖中心成立于1998年6月,是根据锡盟行署机构编制委员会锡机编发(1998)18号文件批准成立,是自治区商务厅、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公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是自治区拍卖行业协会理事单位,2006年8月,被锡盟工商管理局评定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2008年成功转制,更名为锡林郭勒盟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我公司现有取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从业资格人员13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拥有中国注册拍卖师2名,中国注册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1名,会计师1名,经济师2名,汽车维修高级技师1名,聘请律师一名。我公司具有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方面现在均采用了先进的微机管理系统。是一支综合素质较高,服务意识较强的专业拍卖队伍。总经理张晓君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拍卖师、经济师。 经营宗旨: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举办拍卖活动,规范经营,周到服务。 1、锡盟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一直属盈利企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财务报告齐全。锡盟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的信誉良好,并被人民银行列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2、经营范围 (1)、为国有经济组织、个体私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交易; (2)、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在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下公开向社会转让股权; (3)、金融、养老等部门收贷、破产受偿、抵顶养老保险的资产交易; (4)、法院、检察院、、税务、工商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拍卖罚没资产和抵税资产等交易行为提供中介服务。 3、经营资格 锡盟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是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具有公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中介服务机构。 4、注册资本 锡盟拍卖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的设立标准。 锡盟拍卖中心拍卖有限公司将恪守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组织拍卖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秉承“客户为先、服务至上、公平竞争、严谨高效”的经营理念,对内严格管理,搞好建设,对外追求信誉,树立形象,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拍卖业务,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矢志拼搏,锐意进取,当卖家的朋友,当买家的知音。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服务于客户,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