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浏览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您还没有登录, 会员登录 | 会员注册  
首 页 协会介绍 信息中心 法规行约 协会工作 会员园地 拍卖师 行业统计 电子读物 专业机构 联系我们 网络拍卖
  你当前的位置: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通知
 
关于开通2017年拍卖师网络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站 www.nmpx.cn 来源: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7/9/25 14:01:00 点击次数:1236 编辑: 【 打印 关闭 参会回执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7]  32 

 

关于开通2017年拍卖师网络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各拍卖企业、拍卖师: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7年拍卖师继续教育工作,提升拍卖师理论修养、实务操作技能及综合知识水平,2017年继续开通拍卖师继续教育网络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要求

按照拍卖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拍卖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0个学时。为方便拍卖师学习,今年的网络继续教育共提供46课时,每课时约45分钟。拍卖师可根据情况选择自己需要的课程进行学习。

二、学习安排

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开通的时段为:2017925日至1231日。

924日起,学习网络课程的拍卖师可以直接在中拍协网站上缴费并学习,网络课程的学习应于1231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宜

(一)拍卖师应按照《网络课程学习基本操作流程》(见附件)进行网络课程的学习。

(二)拍卖师在操作、汇款和网络上课等方面如有疑问,可咨询中拍协网络服务部。

咨询电话: 400-898-5988

电子邮箱: zhangjing@caa123.org.cn

(三)网络继续教育按20/学时收取网络服务费,40学时共计800元。拍卖师通过网银方式缴费,暂不接受银行汇款或转账的方式。

(四)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771日起,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国税总局2015年第84号公告,自201512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我单位已实行开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汇款 一周 后请自行到以下网址下载打印电子发票。下载地址:http://efapiao.ajs17.com

发票咨询电话:010-68391821

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网络课程学习基本操作流程

一、基本流程

第一步:登录

进入中拍网(www.caa123.org.cn)首页,在页面右侧“用户登录”的位置,输入用户名(用户名是拍卖师执业证书管理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步骤参见《中拍网-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登录及个人信息修改部分)

第二步:网上缴费

1、登录后,点击“用户中心”,在用户中心界面里点击左侧的 “网上商品”;

2、进入“网上商品”页面,选择“继续教育课件”,根据个人需要,填写学习课时,并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在24小时内为您开通继续教育网络课堂。(具体操作步骤参见《中拍网-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使用手册》中的拍卖师继续教育网上缴费部分)

第三步:继续教育网络课堂

1、通过“继续教育信息”进入“网络教育培训系统”;

2、输入拍卖师的用户账号及密码登录,账号是拍卖师管理号;

3、如果忘记密码,输入账号,填写该账号绑定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即可修改登录密码;

4、点击课程封面进入课程详情查看视频, 播放视频时会消耗学习时间,进度条不能前后拖动,“暂停视频”学习时长不计时,视频退出之后再进入观看,播放的是上一次退出时播放的进度。(具体参见附件:《中拍网-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使用手册》中的拍卖师继续教育网络课堂部分)

二、其他说明   

(一)拍卖师继续教育不使用CA证书,各学员无需向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汇款续费。

(二)拍卖师通过网上商品购买继续教育课件时,必须用拍卖师本人的拍卖师证书号登录购买。

/网络课程学习基本操作流程.doc  

 
上篇文章:关于公示2017年拍卖师考试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和主持技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篇文章:内蒙古拍卖联盟有限公司筹备会会议纪要
分享到:
 
网站介绍 | 网络拍卖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举报信箱 | 人才招聘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禁止利用互联网等从事违法行为
Copyright©2016-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违者必究
固定电话/传真:0471-6935861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1座7051 网 址:www.nmpx.cn
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神妙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蒙ICP备19003310号-1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国资委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