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年度奖项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会员、拍卖师会员: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当前,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之际,拍卖行业也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为进一步扩大拍卖行业在我区的社会影响,激发行业精神,鼓励 “融合、共赢、发展”,经研究,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决定设立“内蒙古拍卖行业年度企业创新奖”、“优秀拍卖师奖”并在2019年年会期间进行表彰。现将奖项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内蒙古拍卖行业年度企业创新奖(5家) (二)优秀拍卖师奖(10名) 二、评选机构及程序 (一)组织机构 为公开、透明组织好评选表彰工作,内拍协设立由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协会秘书处承担具体工作。 (二)评选程序 1、提名阶段(11月25日-12月6日) 推荐及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评选阶段(12月9日-12月13日) 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参评条件评选出 “内蒙古拍卖行业年度企业创新奖”、“优秀拍卖师奖”公示名单。 3、公示阶段(12月16日-12月20日) 通过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在2020年1月8日2019内蒙古拍卖行业年会上向社会公布并颁奖。 三、参评事宜 1.内蒙古拍卖行业年度企业创新奖参评条件: (一)为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会员; (二)在专项性、特色性业务方面表现突出。在资源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方面的创新实践,且效果显著; (三)创新业务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业绩表现突出,增长较快; (四)创新经验在业内有参考借鉴推广作用,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2.优秀拍卖师奖条件: (一)优秀策划拍卖方案 (二)是否有拍卖相关论文发表 (三)拍卖标的种类 (四)拍卖场次 (五)拍卖成交总金额 (六)附加分值可包括: (1)拍卖现场主持风采照片 (2)拍卖会视频 (3)对社会做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等。 3.推荐、自荐参评的,应向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6日。 联系人:娜晴 宋冠楠 联系电话:0471-6935861 邮箱: nmgpmxh@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