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内拍协 [2020] 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关涉案财物拍卖管理的通知 全区各相关拍卖企业: 日前,国家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自2020年5月1日施行。为了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海关涉案财物拍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拍卖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规定》。国家海关总署经过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在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操作规范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互联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形成《规定》。这一部门规章是加强海关涉案财物拍卖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拍卖企业管理者、从业者要认真学习《规定》, 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各方融合,加速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各方规范管理,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全面理解《规定》。《规定》共二十五条,定义了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进行定义,强调了海关涉案财物拍卖原则,新增了拍卖权确定,网络拍卖实施,网络拍卖平台选择等条件与方法、权利与义务。 三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继续坚持委托拍卖企业拍卖;二是吸收行业实践,明确一人竞买达到保留价可以成交;三是明确引入互联网拍卖时,拍卖企业、平台及海关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建设线上线下融合、有序发展的拍卖市场。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三、严格执行《规定》。《规定》就拍卖人发布海关涉案财物拍卖公告、编制拍卖文件、展示拍卖标的、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收取与管理拍卖保证金等作了详细规定。对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与义务,拍卖流拍、悔拍、重新拍卖,拍卖的中止、终止、撤回以及拍卖人执业规范等确定了操作规则。拍卖企业要切实将《规定》的要求充实到服务守则中,切实为海关服务好,体现拍卖人的服务价值。 四、大力宣传《规定》。在防控疫情常态化的特殊时期,拍卖业务受到较大影响的背景下,《规定》及时发布出台,解决行业实际问题、促进市场有序发展的务实举措,预计对疫情之下拍卖市场信心恢复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我区拍卖业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全区拍卖企业要倍加珍惜,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到每一个拍卖项目中。 要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好、落实好,珍惜政策机遇。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