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对广大拍卖企业,《通知》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范围。列举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二是明确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拍卖。要求“出售、出让、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三是鼓励采取网络拍卖。倡导对“确实不具备使用价值的处置资产,鼓励通过网络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较3月份征求意见过程中仅提及“在产权交易机构”的表述,《通知》吸收行业意见,进一步明确拍卖作为固定资产规范处置的方式,这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为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制定的具体政策措施。
协调工作回顾: 3月19日 根据收到业内有关企业情况反映,中拍协就财政部征求意见稿所涉“处置方式”仅提及“交由国有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处置”问题进行商议,提出并起草反馈意见;协调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广西、江苏、浙江、山东、山西、福建等省市协会向所在省市财政厅局反馈行业意见。中拍协同步向商务部汇报行业意见。 3月20日 中拍协秘书处与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相关处室负责人电话沟通并提交行业建议,该负责人并表示将尽快研究。 同期,天津市拍卖行业协会、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等致函本省市商务、财政厅局,提交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的建议。 3月23日 中拍协秘书处再次与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相关处室负责人电话沟通,了解征求意见进度。该负责人表示将把行业建议纳入研究范围。 6月8日 与财政部相关处室负责人沟通,了解《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制定情况。该负责人表示文件尚未正式出台,但已吸收行业意见。 7月13日 向财政部相关处室跟进《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签发进度。 9月7日 财政部官网、公众号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通知吸收行业建议,明确:“固定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出售、出让、转让固定资产应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