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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嘉得拍卖:债权拍卖会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网站 www.nmpx.cn 来源: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1/7/7 16:09:00 点击次数:257 编辑: 【 打印 关闭 参会回执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2021714日上午10时在洪力网(http://www.honglipai.net)召开拍卖会,以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公开网络整体打包拍卖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弘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物抵债资产权益债权,参考金额117803728元,抵债资产明细与拍卖公司联系

展示、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展示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拍卖会召开之日前一日12时止;竞买人需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为参考价的20%。

展示地点:抵债资产所在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竞买提示:

1.以上转让债权均有保留价

2.转让债权以实际和现状为准(现状是指转让债权在转让时存在的物理现状、权利情况和法律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转让债权的详细情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能保证拍卖债权不存在权利瑕疵或交易风险,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抵债资产现状:处于在建状态,2021年底具备交付使用条件,2022年底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4.债权现状:目前该抵债资产不具备交付条件,待具备条件后,有权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弘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房屋交付等相关手续,对于该抵债房产能否最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事宜不做任何承诺及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竞买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6.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债权转让协议》,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 竞买人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债权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次转让债权  

8. 竞买人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并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9. 本次转让债权若涉及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咨询电话:0472—2773338 18647131551 13314859684

包头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3314859684
QQ: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当代生态大厦13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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