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发布《内蒙古拍卖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引》的通知全区各拍卖企业: 当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且病毒传播方式趋于多样化,阿拉善盟、呼和浩特市、二连浩特等多地区病例不断出现,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做好防护,如需要协会的帮助请及时与协会取得联系(0471-6935861)。为帮助引导拍卖企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再次发布《内蒙古拍卖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引》,供各拍卖企业参照执行。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8日 《内蒙古拍卖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引》
一、适用范围 (一)本指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所有拍卖企业和员工。主要内容包括线下拍卖活动风险评估、拍卖场所防控措施、线上拍卖活动开展、工作人员防控措施、访客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六项。 二、线下拍卖活动风险评估 (二)内蒙古自治区拍卖企业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继续加强全球疫情信息收集与分析,做好相关风险评估研判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年底前后尽量减少举办线下拍卖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 (三)鼓励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做好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四)各拍卖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应由企业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 (五)各拍卖企业对确需举办线下活动,须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 三、拍卖场所防控措施 (六)拍卖会场应选择空间开阔、空气畅通的场所。合理布置会场。会场内座位前后、左右均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开拍前后应整场消毒到位。保持会场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合理控制时长,减少人员聚集。必要时减少单场标的数量,分期、分次举办。 (八)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对进入会场的重点人群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九)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大堂、电梯口、前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十)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会场全程摄像,确保后期配合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追踪调查。 (十一)拍卖师主持拍卖会时应宣布现场须遵守的疫情防控特别要求,并对拍卖会过程中出现的人员聚集、不戴口罩等情形予以提醒。 四、线上拍卖活动开展 (十二)建议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拍品征集和查验活动,确定委托意向后再行约定交付时间和方式。交付方式尽量采用物流或邮递渠道,确需当面交付的,需做好防范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并第一时间对标的进行消毒。 (十三)《委托拍卖合同》可通过网络传输形式进行签署。纸质合同亦宜通过邮递进行寄送。 (十四)采取互联网形式发布拍卖公告的,应注意选择具有媒体资质的互联网(如中拍平台链接的中国商网等)。 (十五)建议拍卖标的展示采取网上方式。可尝试以线上直播等远程、交互方式展示标的,满足标的查看需求。在防护措施有保障的前提下,可同时提供拍卖标的现场查看服务。现场查看应划分预约时段,避免人员聚集;接待客户前应做好情况询问、体温测量和登记等工作。 (十六)适宜网络拍卖的标的,应与委托方做好沟通,首选采用网络进行拍卖。网络拍卖可通过自建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具体操作规范可参照国家标准《网络拍卖规程GB/T32674-2016》进行。 (十七)提倡采用线上结算。拍品交割宜选择物流、邮递方式发货。发货时应附《拍品交付确认单》并要求买受人签字寄回或拍照/扫描回复。确需当面交割的,应做好防范措施。 五、工作人员防控措施 (十八)严格遵守企业所属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上岗员工的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以及分类造册等工作。 (十九)加强员工上班前身体状况排查,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并进行洗手消毒。上班期间应佩带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勤洗手、勤消毒。 (二十)加强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个人及客户服务的疫情防控程序及要求。 (二十一)员工外出办公应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正确佩戴口罩。 (二十二)在岗期间注意身体状况,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六、访客防控措施 (二十三)客户进入工作(会议)场所前应进行必要询问。包括查验健康码、询问其是否有疫区经历,是否存在的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 (二十四)客户进入工作(会议)场所前应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度的,应要求离开并提示就医检查。 (二十五)做好来访客户的姓名、体温、手机号及询问情况的信息登记。 (二十六)来访人员应安排在与办公区独立的接待区接待,用一次性杯子、戴口罩、不握手。必要时,对进入客流采取限流措施,确保安全距离。 (二十七)访客来访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送至公司(会场)门口,不得长时间逗留;访客使用过的会议室、物品应及时消毒。 七、应急处置措施 (二十八)各拍卖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 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九)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拍卖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三十)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十一)各拍卖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本地区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文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好员工健康安全,确保企业营运正常。 内蒙古拍卖行业协会 2021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