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06月02日上午 09:00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与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同步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纳林陶亥镇新庙3098.70㎡商业用房,简装修,起拍价8366490元。
2、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路5号街坊兴蒙商贸城A座30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482.71㎡;简装修;起拍价18016011.49元。
3、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1层F1-09、1层F1-55、1层F1-56、3层F3-65、3层F3-66、3层F3-68、3层F3-69共七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940.74㎡;简装修,起拍价140000000元。
4、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阿镇阿四线南辰元汽车城5号楼3、4、5号底商,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218.63㎡,简装修,起拍价3240507元。
5、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北路25号街坊盘恒5号景观小区10号楼1501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74.74㎡,简装修,起拍价8257318元。
6、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盘恒2号小区综合楼18-21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38.49㎡,简装修,起拍价8462825元。
7、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杭锦南路14号街坊5号,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677.05㎡,简装修,起拍价16782553元。
一、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1、资产2、资产3、资产4、资产6、资产7拟存在适格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竞买方需自行尽调了解,委托方和拍卖方不对此做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2、若竞买成功,因产权变更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应由出卖方和买受方及其他因退网签或产权变更所需要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有费用均由买受方承担。
3、竞拍人均需一次性现金支付,不接受分期付款。
4、其他约定事项:(1)所有拍卖标的均为有保留价拍卖、现状拍卖;(2)成交后由委托方与买受方签订合同。
5、公告中所涉不动产面积最终以权属登记机关及专业测绘机构确定面积作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面积,起拍价、保留价、成交价不以最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面积发生变化而改变,竞买方参与拍卖以及买受方最终竞拍交易成功,均视为竞买方、买受方同意以成交价格以及资产实际面积接受竞拍资产。
6、竞买方应当自行办理的产权转移/过户等手续并承担可能无法过户的风险,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方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拍卖标的中部分资产存在无法为竞买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情形;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或房屋产权证书等标的物权利文件。
7、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买受方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共同签订移交手续,已收取的房租委托方不予退还,新的租赁期租金由买受方收取,其他未尽事宜买受方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二、拍卖方式、报名事项
本次线上拍卖会分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拍卖会开始时间按竞价方式逐项逐步进行,当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中每当有新的最高报价出现时,延时竞价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直至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后场中再无新的报价,且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底价,最高出价将自动成交,最高出价的竞买方即成为买受方。加价幅度网络拍卖自动生成。竞买方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方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方,买受方拍卖会后2日内与拍卖方签署《电子拍卖成交确认书》。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及缴纳起拍价10%竞买保证金(取整)缴至:
账户: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800301220000000179238;
开户行: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缴保证金及报名、展示时间从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17时止,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次拍卖以现状拍卖且有保留价,其他事项以网络拍卖文件为准,报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准格尔北路3号街坊504室或加微信425651447传报名者资料(报名人提供资料:自然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交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法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交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人需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清拍卖标的、报名人电话)。
三、竞买须知
1、竞买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撤销申请,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2、标的拍卖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竞买方可到实地查看标的现状,拍卖方将给予必要的配合,竞买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3、竞买方需自行对自身的竞买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拍卖项目竞买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买受该拍卖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买方是否满足所在地相关政府及管理部门限购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确定。
4、在拍卖开始前发现拍卖标的有重大瑕疵不宜实施拍卖的委托方可以撤回拍卖标的,终止(中止)拍卖。可以撤除该拍卖标的并不再拍卖,委托方、拍卖方无需向意向竞买报名人支付任何费用。
5、竞买成交后买受方按竞买协议约定的支付拍卖服务费及中拍平台0.15%软件使用费,竞买保证金转为交割履约金,竞买方需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方后3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协议并约定其他相关交割事宜,同时并将成交价款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需一次性现金支付,不接受分期付款,否则按违约处理即解除成交确认书,扣除所交保证金,委托方不在交割标的按法律规定进入二次拍卖;若有协议约定的按约定缴付,且在签订本协议60日内买受方在委托方协助下将产权转移事宜办理完毕,否则买受方按违约处理,成交价款不予退还,拍卖方、委托方不在负责资产移交,一切后果买受方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13947770115 0477-8339934
鄂尔多斯市联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947770115
QQ:425651447··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耕耘一号楼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