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以法律前沿与业务实践为主题,围绕最新法律政策解读、司法辅助业务开展、“总对总”在线诉调机制建设、常见拍卖法律问题分析等四个专题开展了深入研讨。
会议首先由王波会长致辞。他对法咨委委员多年来在行业普法、释法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中国拍卖业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交易方式。拍卖行业应利用好时代契机,重点围绕统一大市场、公平的市场、开放的市场、高效的市场、法治的市场五个方面,不断深化拍卖业改革,推动行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河北拍协会长蒋旭在致辞中表示,本次会议是各地拍卖协会和企业相互交流,学习借鉴的良机。面对新形势、新政策、新业务和新要求,希望大家充分交换意见和经验,敬畏法律尊严,共同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会上,李仁玉委员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结构框架,逐条分析了司法解释中与拍卖相关的条款。薛克鹏委员从公司资本制度、股权转让规则、公司治理制度、公司股东、董监高责任制度等方面介绍了新《公司法》的修订情况,分析并提出了新法对拍卖企业的影响和建议。中拍协副秘书长欧树英围绕《关于促进网络拍卖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内容框架、强制性要求和倡导性内容以及出台意义等方面对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林祖彭委员、蒋旭会长分别介绍了上海、河北地区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情况,指出当前拍卖企业参与司辅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内蒙古通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网拍辅助部经理王颖通过分享该公司参与司辅工作的经验做法,从交易安全、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为拍卖企业更好参与司法拍卖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借鉴。
为充分保障拍卖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推动纠纷的预防和解决,会议还围绕“总对总”拍卖行业纠纷诉调机制的建设进行讨论。石少侠委员立足行业实际情况,分析了中拍协与最高院建立“总对总”机制的可行性和面临的挑战。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副会长兼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温国健、河北省拍卖行业协会法工委副主任张修宇从广东、河北拍卖业务实践出发,详细论证了“总对总”机制建设的必要性,从争议类型梳理、法律适用、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刘双舟委员以拍卖人主体资格、公物拍卖委托人资格、买受人资格、竞买人资格为切入点分享了拍卖活动主体资格典型案例和启示,龚志忠委员以“拍卖合同的违约与无效之战”为主题,剖析了拍卖标的瑕疵、不动产过户税费、保证金缴纳、恶意串通等热点问题,为拍卖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供有效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