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加强理论研究,对拍卖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于2000年11月28年成立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会由国内拍卖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方面专家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律师界和拍卖业的专业人员共22名委员组成。 2003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审查批准中拍协成立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允许委员会在国内开展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咨询服务和国际合作业务。随后,按照组成人员专家化、专业化的要求,以及便于组织、便于工作原则,委员会进行人员调整,调整后的委员会由16名委员组成,其中保留了原22名委员中的9人,新增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北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单位的7位同志。2006年2月委员会增补中央财经大学1位同志。目前专业委员会委员共有十七人,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名。
多年来,委员会及时组织对涉及拍卖业的重大政策、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研究,积极受理拍卖企业及相关部门法律咨询,逐步改变我国拍卖业理论研究滞后的局面,为我国拍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积极的理论支持和法律援助,为我国拍卖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在长达十年的时间中,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坚持行业服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这些经验的总结已经成为我国拍卖企业法制建设和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